校考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校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名单。
七、录取办法
湖北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投档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山东省、黑龙江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以各省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线为准),且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同时,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男生1.75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以上。
八、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或通过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查询。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人文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6643。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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